各學院、各班級:
根據《合肥學院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》、《合肥學院普通本科學生調整專業實施辦法》相關規定要求,現將2020級本科學生申請調整專業工作流程及相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原則:
(1)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原則。學生轉專業應公平、公正,公開、擇優進行;
(2)在教學資源允許的條件下宏觀調控轉專業人數,學校鼓勵學生調入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專業學習;
(3)學生一般應在招生錄取專業完成學業,在修業年限內只能調整一次專業;
(4)轉專業申請須由學生本人以書面形式自愿提出;
(5)調整專業針對一年級學生;
(6)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,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,原則上不得轉專業。
二、轉專業基本條件:
(1)全日制本科一年級在籍學生,對某一專業確有專長和興趣,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特長和調動其學習積極性,可申請轉專業;
(2)學習目的明確,思想品德好,勤學上進,未受過任何處分;
(3)身體條件符合申請轉入專業普通高考招生體檢標準;
(4)下列情況不受上述條件限制,可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,經所在學院及擬轉入學院同意后報教務處,教務處提出初步意見,報主管校長批準。
1.因疾病等在原專業學習確有困難,經縣級二甲醫院出具證明,身體條件不適合在原專業學習,或達不到相應專業資質認證要求的;
2.因招生等政策變化,保留入學資格、復學等學生原就讀專業調整的;
(5)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不予轉專業:
1.學生在校學習未滿一個學期。
2.藝術類與非藝術類互轉的。
3.當年的招生章程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。
4.已有一次轉專業經歷的。
5.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。
6.招生時確定為定向、委托培養的。
7.身體條件不符合申請轉入專業體檢標準的。
8.國家和學校規定的其他不允許轉專業情況的。
三、工作流程:
1、各學院根據培養條件和學生需求確定各專業調入計劃,教務處匯總各學院上報的計劃進行核準,核準后統一公布。
學生根據公布的專業及接收人數計劃表(見附表),填寫《合肥學院專業調整申請表》,經所在學院同意轉出后,向擬轉入學院遞交申請材料(申請表、加蓋原所在學院公章的學生成績表)。
2、接收的學院在接到學生轉專業申請后,須對相關學生進行資格審核,材料審核通過后簽署意見,并告知學生本人擬轉入專業須補修的課程(模塊)及學分,對可予置換的課程(模塊)及學分進行認定,并經學生確認。
3、各轉入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相應考核(具體考核方案詳見附表),確定擬接收的學生名單,匯總簽署同意接收意見后的申請表及學生成績表提交至教務處復核。
4、教務處匯總各學院擬接收轉專業學生名單,復核材料,進行公示(公示期5天),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報校長辦公會批準,頒布文件,傳達至各學院,由各學院向相關學生發告知書,通知學生去新專業學習。
四、學籍管理
轉入學生原則上應插班就讀,轉入新專業后執行新專業的培養方案,轉入學院應有專人及時做好轉入學生課程(模塊)修讀指導等工作。
五、轉專業學生學費應按轉入專業標準收取。
六、藝術類專業、“四年一貫制”、“對口升學”、“專升本”,等錄取的學生因招生的特殊性不適用本辦法。
七、時間安排:
序號  | 時間  | 辦理事項  | 
1  | 2020-2021學年第一學期第19教學周周五(2021年1月15日)  | 公布各專業可接收學生人數及考核方案  | 
2  | 報名時間截至2020-2021學年第二學期第1教學周周二  | 學生向各學院教學辦公室遞交轉專業材料  | 
3  | 2020-2021學年第二學期第1教學周周三  | 各學院匯總申請轉入學生名單,通知學生考核時間、地點等相關事項  | 
4  | 2020-2021學年第二學期第1教學周周四至周五  | 各學院根據需要組織考核  | 
5  | 2020-2021學年第二學期第2教學周周一  | 各接收學院確定并公布擬接收學生名單。  | 
送名單及支撐材料至教務處教務科  | ||
6  | 2020-2021學年第二學期第2教學周周二  | 教務處對各學院所報材料進行匯總、復核  | 
7  | 2020-2021學年第二學期第2教學周  | 確定2021年度擬轉專業學生名單,進行公示  | 
8  | 2020-2021學年第二學期第3教學周周一至周五  | 報校長辦公會批準、頒布文件,告知學生、相關學生去新專業學習  | 
注:時間參照2020-2021學年教學日歷,如有變化將及時通知。
為保證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及不影響相關學生的學業,請各相關學院、相關學生嚴格按照此通知的時間節點辦理轉專業事項,逾期將不再辦理。特此通知。
2020級各專業可接收學生人數統計表  | |||
學院名稱  | 專業名稱  | 本專業尚可接收的學生人數  | 考核形式(詳細內容見附件)  | 
生物食品與環境學院  | 環境工程  | 15  | 面試  | 
生物工程  | 5  | 面試  | |
食品科學與工程  | 15  | 面試  | |
食品質量與安全  | 10  | 面試  | |
人工智能與大數據學院  |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| 8  | 考試+面試  | 
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| 8  | 考試+面試  | |
軟件工程  | 12  | 考試+面試  | |
智能科學與技術  | 12  | 考試+面試  | |
應用統計學  | 8  | 考試+面試  | |
數學與應用數學(師范)  | 12  | 考試+面試  | |
語言文化與傳媒學院  | 漢語言文學  | 20  | 面試(如有需要附加筆試)  | 
新聞學  | 10  | 面試(如有需要附加筆試)  | |
教育學院  | 小學教育  | 6  | 面試(具體見考核方案)  | 
外國語學院  | 德語  | 1  | 面試  | 
日語  | 5  | 面試  | |
英語  | 2  | 筆試與口試  | |
經濟與管理學院  | 經濟學  | 5  | 閉卷考核(高中數學)+面試  | 
國際經濟與貿易  | 10  | 閉卷考核(高中數學)+面試  | |
金融學  | 15  | 閉卷考核(高中數學)+面試  | |
投資學  | 5  | 閉卷考核(高中數學)+面試  | |
經濟工程  | 10  | 閉卷考核(高中數學)+面試  | |
會計學  | 15  | 閉卷考核(高中數學)+面試  | |
財務管理  | 10  | 閉卷考核(高中數學)+面試  | |
工商管理  | 10  | 閉卷考核(高中數學)+面試  | |
物流管理  | 5  | 閉卷考核(高中數學)+面試  | |
供應鏈管理  | 5  | 閉卷考核(高中數學)+面試  | |
能源材料與化工學院  | 化學工程與工藝  | 15  | 面試  | 
能源化學工程  | 15  | 面試  | |
粉體材料科學與工程  | 15  | 面試  | |
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| 15  | 面試  | |
城市建設與交通學院  | 土木工程  | 15  | 如超過可接收人數,則依據第一學期工程應用數學A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接收(若成績并列的則參考工程應用數學C成績)。  | 
3  | 對申請轉入的學生進行素描加試考核,根據加試考核成績排名結合本專業接受人數確定最終轉入學生名單。  | ||
交通工程  | 5  | 如超過可接收人數,則依據第一學期工程應用數學A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接收(若成績并列的則參考工程應用數學C成績)。  | |
旅游與會展學院  | 旅游管理  | 5  | 面試  | 
會展經濟與管理  | 10  | 面試  | |
酒店管理  | 5  | 面試  | |
先進制造工程學院  |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| 2  | 面試  | 
機械電子工程  | 4  | 面試  | |
通信工程  | 6  | 面試  | |
電子信息工程  | 4  | 面試  | |
自動化  | 6  | 面試  | |
教務處
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
